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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湾高速环评报告弄虚作假 投诉单号 30231113194857616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1-13 19:48:57.0 答复时间 2023-11-27 09:52:0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湾高速环评报告弄虚作假 诉求内容:举报:惠州市惠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存在严重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 一是、张贴公示时间,严重弄虚做假,张贴拍照后马上撕掉,偷偷摸摸,故意让业主和周边居民不知情; 二是、公示的内容严重不规范、不合法。公示内容中没有公布对公示意见建议反馈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三是、项目单位为了保此段高速旁的高尔夫球场18 洞标准,惠城区国土局等相关部门竞然串通一气,违法违规违纪強征已交付使用的金裕星河丹堤二期土地,使设计建设的此段高速公路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强行贴近小区房屋穿行而过,严重伤害金裕星河丹堤几千户业主的身心健康!严重怀疑存在利益输送关系,强烈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尽快查处! 四是、惠州市惠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多次故意釆取上述方式公示,欺上瞒下,严重违法乱纪。 请相关部门尽快查处,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五是、强烈要求此段高速不建 或改道,高架高速公路远离楼房距离符合规范并同时全封闭管理或下沉方式修建。做个真正的惠民之州!
2023-11-13 19:48:57.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惠湾高速环评报告弄虚作假”经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向您进行如下说明: 经调查,在征求意见稿公示阶段,同时有在小区公告栏等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示,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要求。11月3日,我集团所属惠湾公司在我集团网站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二十条的要求。 鉴于报批前公示后,公众提出需要增设公开公众意见反馈渠道,于是惠湾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进行了补充公示,并再次通过我集团网站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惠霞高速根据原经国务院于2012年批准的《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中规划确定的四环路(北段、东段),为惠州市干道路网,项目功能标准控制在原规划确定的功能范围内。该项目于2022年1月获得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批复,2022年8月获得省交通运输厅初步设计批复,2023年2月获得施工图批复,2023年10月获得自然资源部用地批复。因此1号公路的规划、建设方案及手续均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惠霞高速项目开展过程中先后进行多次网络公示和报纸公示,公众也通过多种渠道反馈意见,不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况。同时,经勘察且综合考虑项目整体线行、设计指标、运营安全等因素,如设置下沉隧道,雨季极易出现隧道淹水,排洪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故该处不符合设置下沉式隧道结构设计。 特此说明。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11-27 09:52:0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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