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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课时费收取过多 投诉单号 30231120145430045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1-20 14:54:31.0 答复时间 2023-11-30 14:57:3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课时费收取过多 诉求内容:要求一次缴超出60课时费,当时签约时,上面的条款写着如果退费就要扣1个点的手续费,发票当时也没有开,我当时就问你们这是 不合规的,他们承认
2023-11-20 14:54:3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课时费收取过多】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了解,我局工作人员已敦促该机构认真学习政策法规,依法依规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修订版开展培训活动,责令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者60课时)或金额5000元的培训费用,并要求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和退费管理规定为学员办理退费手续。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局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育股咨询,联系电话:0752-3826599。 如市民仍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教育局业务股室咨询,联系电话:0752-3826599。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二、经核查,接拟办单后,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11月22日电话与您沟通,经询问,您表示发票问题已和商家沟通了,商家会补开发票。2023年11月22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如有其它事项,请致电0752-3823811。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2023-11-30 14:57:3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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