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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世纪物业东江学府 投诉单号 30231127161242543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1-27 16:12:42.0 答复时间 2023-12-19 17:47:3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投诉世纪物业东江学府 诉求内容:投诉世纪物业东江学府三期二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极为不合理。 本人于13年8月购买了东江学府***号车位。现在需要使用车位,物业答复无法启用我的车位,不予办理。 对此物业公司答复需要补齐购车位后的60元 /月的车位管理费。但物业管理公司并未真正起到管理作用,本来多次前往看房,车位都有其它车辆停放,也并未他们说的挂牌。而且物业是知道车位已经售出。我是不是可以视作物业并未作为,物业称一年清洗4次地下室,但地下室依旧灰尘满天飞,看房时也没见车位有多干净。而且物业未取得本人同意,私自加装了地锁,这地锁又没用。不知道他们世纪物业那里来的理由收一个月的60元的管理费。本人在其它物业,也没遇到这个事情,未停放车辆,物业并未对我车位构成服务,并未收取费用。世纪物业他们声称对车位进行挂牌管理(赶紧物业也未尽到应尽的职责),但本人也一直未入住,也没停放车辆,不构成服务。
2023-11-27 16:12:42.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投诉世纪物业东江学府】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并将你的诉求事项进行了反馈。该负责人回复表示: 经调查,你于2013年8月31日购买该车位,在与开发商签订的《车位使用权购买协议》中,明确车位管理费60元/月,管理费从2013年9月1日起计算,截止到2023年12月,共欠车位管理费7440元。根据你描述,你在明知需要缴纳车位管理费情况下,多次来看房但并未至物业前台办理车位手续缴交车位管理费,要求物业登记挂牌。多次看到其他车辆停放也并没有与物业管理处联系,或要求挂牌。车位上的地锁是原开发商在销售车位时安装的,并不是物业行为。物业每个月收取60元的车位管理费,是对地下室车位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养费用、清洁卫生费用及秩序维护等费用,并不是对具体某个车位进行服务,也不会因为业主不停放使用而不进行维护管理。地下室均有安排专人进行打扫,可能因地下室为水泥地面,整体效果看起来没有地坪漆地面干净整洁。接到此投诉后,物业工作人员持续跟你进行沟通,但你仍表示不会缴纳以前的车位管理费。我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服务事项积极做好相关服务,加强与诉求人沟通解悉,建议诉求人按《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缴费事项依时缴纳相关费用,双方加强沟通协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共筑美好家园。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2-19 17:47:31.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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