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博罗县泰美政府征收农民承包责任田地,时至六年相关费用未补偿给村民 | 投诉单号 | 30231130210329817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1-30 21:03:29.0 | 答复时间 | 2023-12-06 16:16:06.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博罗县泰美政府征收农民承包责任田地,时至六年相关费用未补偿给村民
诉求内容:2018年起,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广东博罗泰美段)工程建设项目征地,当地泰美政府相关费用未补偿到个人,强行填埋原泰美镇新星村民委员会河新小组村民曾女士一家五口人承包责任田地,2018年至今已,今年7月广东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博罗县、龙门县开展巡视期间,泰美政府主动答应结款,当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结束后,泰美政府开始各种推诿,以不同理由拖延补偿款、敷衍塞责,当事人多次上门寻求处理,无视当事人诉求,请领导充分保护维权人权益,帮农村妇女主持公道,解决维权问题。
2023-11-30 21:03: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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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博罗县泰美政府征收农民承包责任田地,时至六年相关费用未补偿给村民】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赣深高铁、芦泰公路、大湾区一、二期征地项目中由您姐妹或您父亲的契子签名确认的征地款已全部发放。您反映的征地款未发放就强行填埋的问题,属粤港澳大湾区二期征地项目,您父亲的契子对征地面积已确认并签名,现粤港澳大湾区二期项目施工单位正在填土施工建设,以上征地款由于您姐妹和您父亲的契子涉及因权益分配纠纷原因均不签名领取补偿款,为了不影响工程开工,以上款项已全部拔至新星村河新小组,待您和您父亲的契子协商已征收的土地款青苗款分配方案后即可到村小组签名领取。
您反映的问题,我镇进行了多次调查核实并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解,都未能调解成功,我镇信访部门也多次对您诉求进行过答复,但您认为未达到你们的诉求,坚持上访。对您反映的问题,根据上述调查的情况,我镇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和诉求,作出如下处理意见:您反映征地补偿款未发放等问题,由于该问题涉及您姐妹及您父母与您父母的契子共同承包责任地的分割问题;您父母的契子与您父母是否存在收养和被收养子女继承父母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存在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问题。上述争议属于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范筹,在协调不成的情况下,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关于征地补偿款,目前所有款项均已拔至河新小组,待双方确认分配方案后即可签名领取。 惠州市博罗县泰美镇人民政府
2023-12-06 16:1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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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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