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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亚湾荣盛花语馨苑小区物业欺压业主 投诉单号 30231203111059805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2-03 11:10:59.0 答复时间 2023-12-05 10:53:5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大亚湾荣盛花语馨苑小区物业欺压业主 诉求内容:小区物业搞的很差,我有证据,所以一直没有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也给我发了律师函,我和物业说了,让他们直接起诉,但是一年多了,一直没有起诉。今年小区换了物业经理和管家,我表示从今年10月份开始可以交,但是你们要把物业服务做好,但是物业需要我把我以前的全部交齐才能交。现在我自己购买的车位有邻居要租用,小区物业就以不帮我录车牌,威胁我,要我把之前我物业费都交了。小区物业无权查封我车位,限制我的使用权。请房管局制止小区物业滥用职权,侵权行为。
2023-12-03 11:10:59.0
诉求附件 微信图片_20231203111045.jpg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花语馨苑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之规定,建议市民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交纳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关于车位问题,建议市民根据车位买卖合同持证据与物业企业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12月4日工作人员已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您处理结果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3-12-05 10:53:57.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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