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配偶公积金提取 | 投诉单号 | 30231207180119947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2-07 18:01:19.0 | 答复时间 | 2023-12-13 10:20:35.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配偶公积金提取
诉求内容:妻子婚前购买了自住住房,丈夫婚后满一年才可以以购买自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请问满足了一年就可以提取,有无其他条件,比如购房不能超过多久?
2023-12-07 18:0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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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配偶婚前住房提取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已电话回访来信人,来信人实际是今年5月结婚,配偶购买的婚前财产已办理商转组合业务并办理了逐月划扣,但其公积金账上还有较多的余额,已告知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部分还款并告知了相关业务流程及要件,来信人表示已知悉无异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12329。 承办单位: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12-13 10:2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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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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