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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华廷悦府房屋质量问题未解决未达收楼状态,还死催业主付物业费 投诉单号 30231215094011522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2-15 09:40:12.0 答复时间 2023-12-29 18:35:3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华廷悦府房屋质量问题未解决未达收楼状态,还死催业主付物业费 诉求内容:自2021年12月通知可开始收楼始至2023年12月15号,楼房存在渗水、空鼔等质量问题,一直未得到根本性处理,特别是渗水,反反复复,修修补补至今。我多次申诉必须把问题根治,但地产商及物业从未认真对待,导致马上二年我都未能收楼及入住,同时物业还不断催收物业费(我都未收楼入住,服务未享受),对我的工作、家庭及精神造成了严重影响。11月19号,我再次过去看房,房子再次出现渗水问题。物业及地产不但不处理,还推脱说这不是渗水,即使有图有人为证他们还是不承认,并双双对事实的存在强行自认否决,导致我身体不适呼叫120送院救治。至今日,地产及物业对于11月19号发生的一切都未曾主动处理及联系我。在此,请求政府部门能出面帮忙处理,请帮帮我们维护我们应有的权利。拜托您们了
2023-12-15 09:40:12.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30231215094011522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反映房屋漏水的问题。经了解,自您收楼以来,您反馈了屋面漏水和窗边渗水的问题。针对漏水问题,开发企业于2022年4月对您的房屋进行了维修,并将维修后的照片通过管家反馈给了您。为了验证修复效果,物业公司协调开发商和总包单位进行了屋面闭水试验,您对闭水试验的结果存疑。又于2023年11月按照您需求进行二次闭水,经过多天观察,无发现渗水痕迹,管家将现场拍照反馈到给您。如果您对屋面漏水的问题仍有疑虑,您可自行找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亦或收集保存相关材料循法律途径解决。 2.关于物业费缴交的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请双方按合同履约。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管理中心
2023-12-29 18:35:36.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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