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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问题 投诉单号 30231220094039371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2-20 09:40:40.0 答复时间 2024-01-04 16:02:4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问题 诉求内容:尊敬的领导: 我现在工作的单位(惠州市华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大门前的康华路需将路面扩宽;这条道路是当初我们公司买地建厂房时的市政配套建设的,建设时间与我们厂房建建设时间基本同步;当初我们报建时建筑物(围墙)按规定预留了到道路边缘有10米的道路退让线(我们的用地红线在道路的中间);但现在这条道路要按24米宽度标准扩宽,如此一来道路的边缘就延伸到我们围墙边上,那么根据 《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版)的第十三条关于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距离之规定,我们现在有以下两个问题需要相关监管部门解惑: 1、扩建后的道路红线延伸到我们现有的围墙,那么就等于我们的围墙(建筑红线)与道路红线重叠,如此一来,会不会造成我们围墙不符合《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规定? 2、以后我们公司厂房要升级重建,那么重建时的建筑退道路红线是以扩建后的道路红线为基准再往里退,还是依然可以保持建筑红线与道路红线重叠? 以上,请相关主管部门给予回复解答,谢谢!
2023-12-20 09:40:40.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工单编号30231220094039371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惠州潼侨镇西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康华路规划是24米道路红线宽度。按照《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版规定,第十三条,24米宽的道路宽度,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最小距离为10米。你司宗地在使用期限内,政府保留对合同项下宗地的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在使用期限内,你司宗地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建、翻建、重建,或者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详询3271681。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0752-3271681。惠州市仲恺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
2024-01-04 16:02:4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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