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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鑫悦府楼盘共用部位保险费业务分摊承担问题。 投诉单号 30231221230017265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2-21 23:00:17.0 答复时间 2024-01-09 16:02:4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中鑫悦府楼盘共用部位保险费业务分摊承担问题。 诉求内容:中鑫悦府楼盘车位费高于周边小区问题投诉 我是惠州中鑫悦府小区业主,投诉目前小区停车费320/月,管理费80/月,收费过高。诉求调整至停车费200~220/月(含服务费),管理费50/月,原因如下: 1 依据物业公示车位费定制应由物业同业主在政府指导价规定下幅动不超过30%内协商确定,目前协商环节缺失,相关费用是物业单方面决定,不符合流程 2 周边小区壹城峰荟、雅居乐车位费250/月管理费70/月,且环境优美、装饰高档、质量上乘,反观中鑫悦府装饰简单,裂纹随处可见,天花毛坯交付,水泥地面等无美感及品质要求,高价低配还要高车位费,需重新协商定价 3 小区停车费高于周边小区28%,业主质疑物业把对政府定价权放开当成牟利的工具,是错读政府对“小区停车费价格放开”的本意,质疑是否涉嫌非法牟利,需重新协商定价 4 政府放开停车费定价,目的是增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和决定作用,让虚高的停车费降下来,并非让物业随意定价和涨价,需重新合理定价 5 我国有关价格制定的法律法规,即便是相关商品定价市场放开,也不是经营者拿市场放开非法牟利坑害消费者利益的挡箭牌。结合《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内容,需重新协商定价 业主一致认为小区车位费定价缺乏沟通协商,品质差定价高,依小区配置及周边小区,要求车位费在200~220元/月管理费50/月才合理,超出该区间坚决不予接受。对于物业定价的车位费否涉嫌牟取暴利,还请相关部门核查纠正并需重新协商定价
2023-12-21 23:00:17.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30231221230017265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中心工作人员于2023年12月19日及2024年1月3日约谈物业公司。关于停车费的问题,经调处,物业公司已推出停车费优惠方案,业主预交一年停车费赠送3个月停车,预交半年停车费赠送1个月停车(该优惠方案时限3年,且已公示在停车场进出口及小区个楼栋大堂公告栏)。下来,我中心将继续跟进相关工作,及时化解业主与物业企业矛盾,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我中心工作人员于2023年12月19日及2024年1月3日约谈物业公司。关于您反映小区共用部位保险费业主分摊承担问题,该小区物业未向业主收取保险分摊费用,物业已与公司法务进行沟通,将会以公示文件对该项内容对业主进行解答。因该项目延期交付原因,目前暂未收取业主各项分摊费用,后续收取都将进行张贴公示。下来,我中心将继续跟进相关工作,及时化解业主与物业企业矛盾,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管理中心
2024-01-09 16:02:46.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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