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陈江街道办事处无视民法典,以街道办文件过期为由,不允许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 | 投诉单号 | 30240103044322395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1-03 04:43:23.0 | 答复时间 | 2024-01-04 17:02:55.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陈江街道办事处无视民法典,以街道办文件过期为由,不允许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
诉求内容: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多次向陈江街道办事处提交材料,被各种刁难,以陈江街道成立业委会的文件失效为由,不让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广大业主群体无法当家做主,被不作为的物业公司戏耍,国家民法典上明文规定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自治小区,而街道办却不允许,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不作为,小区安全隐患得不到有效解决,物业服务跟不上,没人为小区业主做主,业主想申请成立业委会当家做主,又被阻止,这叫什么事?
2024-01-03 04:4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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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陈江街道办事处无视民法典,以街道办文件过期为由,不允许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事项,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2023年上半年,我街道公共服务办已受理了海伦香洲花园成立业主大会相关资料,经审核,贵小区因联名业主数量不足,尚未达到成立业主大会的基本条件,不存在“以文件过期为由不允许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说法。若有疑问可致电公共服务办电话3896919。承办单位: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办
2024-01-04 17:0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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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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