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举报博罗县莞惠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犯罪 | 投诉单号 | 30240109210600500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1-09 21:06:01.0 | 答复时间 | 2024-01-25 17:22:2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委办公室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举报博罗县莞惠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犯罪
诉求内容:我是博罗县莞惠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一名公交司机,现举报莞惠通违法犯罪。
1 莞惠通不给员工劳动合同,肆意侵犯员工权益!强迫员工劳动,每月工作不足二十天,便扣近半工资,并全额从工资扣社保等。
2 莞惠通不缴住房公积金和社保,或者全额从工资扣除社保。
3 莞惠通乱罚款乱停班,莞惠通违法开出大量罚单,克扣工资,仼意停班,停班不发一分工资。
4 莞惠通坚持使用现金,甚至用一块钱发工资,因无法清点,数额总不够,存在税务与财务问题。
5 莞惠通离职时不结工资,违规收取押金,拖延克扣工资。
莞惠通因缺乏监管,已无法无天,更有几项更严重的犯罪,罪证我已上报国家信访局与国家司法机关,恳请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大力整顿,以免莞惠通事发后,难脱干系。
2024-01-09 21:0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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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举报博罗县莞惠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犯罪】】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园洲税务分局调查核实,(1)您于2023年4月22日入职企业,企业5月-11月为您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但您离职时是全额自费缴交11月份社保,企业并未承担单位部分,我局已与企业宣传社保相关政策,企业表示会把单位部分补发给您。(2)用现金发放属于工资发放的一个方式,不能反映偷漏税。2024年1月15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处理结果。承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二、为及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请您本人当面向园洲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联系电话:0752-6680106,地址:博罗县园洲大道1389号劳动大楼)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投诉文书和反映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以便核实查处。 承办单位: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人民政府
三、1、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补缴方案,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综上所述情况,建议请您本人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工资情况表,或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到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博罗管理部,我们将根据您提交的材料及实际情况,为您作出详细的解答。 感谢你的来信,如有疑问,欢迎再次咨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当事人。 业务咨询:0752-12329或6739369。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1-25 17:2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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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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