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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入职17天未签订协议或者合同 投诉单号 30240119184019477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1-19 18:40:20.0 答复时间 2024-01-24 10:19:5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入职17天未签订协议或者合同 诉求内容:本人于2023年12月18日通过Boss直聘平台求职,惠州乐达服饰的人事随后联系了我,接下来进行了中文英文长达半小时以上的微信视频面试,于2023年12月20日来乐达工厂面试,确认了工资,本来我计划过年后过来上班的,但是乐达服饰陈总说太晚了,希望我尽快过来上班,后来我打算1月中旬过来上班,再后来考虑到这边后来催促,所以决定1月2号过来正式上班。上班后直到1月18日,公司一直没有提供电脑,我每天用自己的电脑很勤奋的工作,上班后才发现这个职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都是不确定。本人很珍惜这份工作,为了完成报表,时常加班到晚上11点。入职的这段时间,大部分在根据美国人a***n的要求培训,做报表分析。然而,1月18日下午5点突然通知我明天不用来上班了,理由是说17号所谓的表格以及翻译测试没通过。对天发誓,首先做表格测试做出来的结果都没让老板满意,第二,我在做表格测试的时候,并没有直接让我翻译,我当时在做表格测试,根本没认真听,所谓根据这点判定测试不满意,我不认同。况且在面试时候已经进行了英语测试,面试时候根本没问excel表格技能如何,况且入职后做表格也根本没比其它人差。第三,解除劳动合同后强迫让我们签工厂提供的离职申请,明明是乐达解除劳动关系,却让我们签离职申请,这是欺骗行为本人认为,上班17天一直没签任何劳动合同或者协助,并没有书面约定试用期,上班以来没有失误或者严重错误,或者证明本人不能胜任本工作。由于乐达单方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给本人带来了巨大的创伤,以及不得不在外面租房。我请求劳动局协调给予适当经济补偿!9668
2024-01-19 18:40:20.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入职17天未签订协议或者合同】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核实,您的诉求是要求公司支付辞退的经济补偿。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1月22日上午用办公电话(0752-6292669)致电告知您申请劳动仲裁处理。惠州市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1-24 10:19:5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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