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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嘉逸园物业乱收费-有车位的业主变成临时停车 投诉单号 30240124093152257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1-24 09:31:52.0 答复时间 2024-02-01 17:16:2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嘉逸园物业乱收费-有车位的业主变成临时停车 诉求内容:尊敬的市城建局同志,我这边投诉嘉逸园物业服务中心(嘉隆泰物业管理)对已购买停车位的车主停车权利进行性质更改,每月都得交车位管理费,但如果过了当月没有交则变成了临时停车(每月仍需缴纳车位管理费),每个月的车位管理费是必须要交的,但因物业私自就决定就把有车位的性质变成月卡车主这明显不妥,这侵犯了业主的合理权利希望贵局能够要求物业整改。 希望调整为有车位车主的进出权利不要因物业个别人员的意志而收到改变。如物业要催收车位管理费可正常通知,不要把车位拥有者的自由进出的权利进行侵害 并希望处理结果能告知我
2024-01-24 09:31:52.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嘉逸园物业乱收费-有车位的业主变成临时停车】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并将你的诉求事项进行了反馈。并就相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要求该企业书面形式回复我局,该回复显示:“ 1、经核实,嘉逸园物业服务中心没有发现该业主因车位管理费逾期未缴而收取其的车辆临时停车费。2、公司在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下根据行业规则与业主达成相关默契,并被绝大多数业主(住户)理解认可。3、在服务小区业主(住户)的过程中也发现过该业主所反映的个案,物业公司都以人性化管理为原则酌情处理”。我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所约定相关事项积极做好相关服务,加强与诉求人沟通联系,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共筑和谐家园,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理解。 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2-01 17:16:21.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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