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咨询失业金事宜 | 投诉单号 | 30240127144713403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1-27 14:47:13.0 | 答复时间 | 2024-02-07 14:32:2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咨询失业金事宜
诉求内容:本人在去年申请了失业金待遇,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待遇月数是15个月,领取5个月后重新就业(还有10个月未领取),假如就业半年后再次失业,请问:
1、假如就业半年后再次失业,可以再次申请失业金待遇吗?
2、重新就业后再次申请失业金待遇需具备哪些条件和办理手续?(急需回复,谢谢)
2024-01-27 14:47: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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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咨询失业金事宜】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电话告知您:1、再次失业后,可将前期未领完的年限累计一起计算,达到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可以再次申领;2、再次申领失业待遇与首次申领是一样的流程,可通过粤省事线上申请。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惠城分局
2024-02-07 14: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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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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