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农民工工资 | 投诉单号 | 30240202111645694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2-02 11:16:45.0 | 答复时间 | 2024-02-06 15:10:43.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农民工工资
诉求内容:在金山广场做泥水工,公司叫我干活,我组织人员帮公司工,年底做结算的时候项目经理提前跑回老家不给我做结算,所做的工程量也不给我签字认可,然后我找承包项目的老板,老板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认可我所做的工程量,期间我找项目部经理给我做结算,以各种理由说没空,等老板之内的,老板过来之后又以家里有事回老家了,总工程量十四万多,开始认可两万,后面去劳动局又改口认可一万多,昨天晚上又打电话认可三万,我的诉求是能年前能拿到钱给我们所有一起干活的农民工把工资发出去能回家过年,希望领导能帮我主持公道
2024-02-02 11:16: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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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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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农民工工资】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为更好的解决问题,2024年2月4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设单位与您在龙门红项目部开展协调工作。经调查,您因施工产生的工程量无法认定事实,导致与南通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包)存在结算争议。经协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联系施工总包加快推进工程结算,确定工程量与工资问题,尽快解决工人工资问题。2月4日,已将调解情况现场告知您,您表示知悉。如需了解最新进展情况或提供有关信息材料,欢迎致电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752-7872250。承办单位:惠州市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惠州市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2-06 15: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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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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