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人行道设立的招牌是否符相关法律规定 | 投诉单号 | 3024021810323463001 |
| 类型 | 建议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2-18 10:32:35.0 | 答复时间 | 2024-02-27 09:05:2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诉求类型:建议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人行道设立的招牌是否符相关法律规定
诉求内容:交通运输局,贵部在问政中回复到:“关于滨江智慧停车场指示牌 经核查,市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在市区铺设的诱导屏在施工前,已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建,同时,停车场方位指示牌属于停车位的配套设施之一,其目的是为车主提供方便的停车条件,有利于提升城市交通整体管理水平”其中提到有关部门具体是哪个部门,哪个业务科?另外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只是一家普通国有商事主体,和其他同类商事主体应该具有平等的商事地位。如果市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能在人行道上立牌,那么其他同类的非国有的停车场是否同样可以这样在人行道上立牌,目的都是一样车主提供方便的停车条件,有利于提升城市交通整体管理水平?建议依法依规办事,除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的市场地位特殊,特殊在哪需要行业主管单位明示。
2024-02-18 10:3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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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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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您关于反映【人行道设立的招牌是否符相关法律规定】的事项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2024年2月19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第二次前往惠城区桥西街道滨江路调查取证,发现滨江智慧停车场在人行道设置了小型指示牌。
二、处理结果
经核查,滨江公园智慧停车场设置机械式停车场按《惠州市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办法》已在惠州市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建设管理科备案。停车场方位指示牌占用人行道进行设置,未经我局许可,现场已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感谢你的来信!
承办单位: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2-27 09: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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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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