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跨省职称 | 投诉单号 | 30240220155739467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2-20 15:57:40.0 | 答复时间 | 2024-02-23 10:09:1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跨省职称
诉求内容:1、跨省职称认定怎么办理,网上怎么填写,可以有指引吗?
2、2014年通过的其他省助理工程师职称,但是当时没有证书,只有认定的评审表。之后就到惠州工作十几年了,这种情况可以跨区域认定吗?
2024-02-20 15:5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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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跨省职称】事项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有关要求,“在申报高一层级职称时,同时提交重新评审和确认的材料。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不单独受理确认申请。”,您2014年通过的其他省助理工程师职称,但是当时没有证书,只有认定的评审表,在您申请高一级职称时可以按照要求进行职称确认。
为了更好解决您的问题,请于上班时间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752-2890702。
谢谢!
承办单位: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2-23 10:0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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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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