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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跨省职称 投诉单号 30240220155739467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2-20 15:57:40.0 答复时间 2024-02-23 10:09:14.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跨省职称 诉求内容:1、跨省职称认定怎么办理,网上怎么填写,可以有指引吗? 2、2014年通过的其他省助理工程师职称,但是当时没有证书,只有认定的评审表。之后就到惠州工作十几年了,这种情况可以跨区域认定吗?
2024-02-20 15:57:40.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跨省职称】事项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有关要求,“在申报高一层级职称时,同时提交重新评审和确认的材料。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不单独受理确认申请。”,您2014年通过的其他省助理工程师职称,但是当时没有证书,只有认定的评审表,在您申请高一级职称时可以按照要求进行职称确认。 为了更好解决您的问题,请于上班时间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752-2890702。 谢谢! 承办单位: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2-23 10:09:14.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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