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添加收藏
标题 认真落实好习近平主席的理国精神,严查黄埠镇沙埔村委东头村小组天元公司的违法违纪和背后的保护伞 投诉单号 30240227015344320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2-27 01:53:44.0 答复时间 2024-03-18 16:46:3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中级法院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认真落实好习近平主席的理国精神,严查黄埠镇沙埔村委东头村小组天元公司的违法违纪和背后的保护伞 诉求内容:尊敬的市人民法院:您好!第一:请您认真查阅黄埠府函【2012】3号批文的内容,国家批文已经在2012年宣布广东天元生态有限公司的合同无效并且要求立刻停止开发!第二黄埠镇府杨*林同志当时是驻村的第一分管领导,没按照国家批文按时按点公示东头集体村民,涉嫌故意掩盖国家批文罪!第三邹*真是2012年当时沙埔村委会主任同杨*林是同流合污的掩盖国家文件的同等责任,第四国家征地中科院的老树款600多万人民币补偿款一直被黄埠镇府故意截留,存在故意保护天元生态林的诈骗合谋当中,明显就是某领导的保护伞,第五天元公司合同存在同胞兄弟主任村长连亲带戚的合谋诈骗,贿赂某个官员一连串的想诈骗国家征地资源,第六我邹*华个人要求中级人民法院马上立案审查,按照三个月的工作日给我回复审查结果,否则本人将在往上一级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举报资料!
2024-02-27 01:53:44.0
诉求附件 图片1.png 图片2.pn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认真落实好习近平主席的理国精神,严查黄埠镇沙埔村委东头村小组天元公司的违法违纪和背后的保护伞,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的事项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经核实,黄埠镇人民政府于2012年3月5日把黄埠府函【2012】3号文件发给广东天元生态有限公司,当时负责的是沙埔驻村领导杨*林同志;2、按黄埠府函【2012】3号文件要求此函只是发给广东天元生态有限公司的;3、因广东天元生态有限公司与沙埔村东头村小组就该600多万老树款问题多次进行协调未果,现双方仍存在争议,现此款仍在上级部门公账上;4、关于天元公司合同存在同胞兄弟主任村长连亲带戚的合谋诈骗等问题,建议你提供资料到纪检部门反映;5、关于要求中级人民法院马上立案审查的事项,建议提供资料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月18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你处理结果。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人民政府
2024-03-18 16:46:31.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