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菜大全生鲜水果超市(大亚湾店)虚假宣传、缺斤少两,虾尾冰衣压秤 | 投诉单号 | 30240305150652703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3-05 15:06:52.0 | 答复时间 | 2024-03-15 17:25:5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菜大全生鲜水果超市(大亚湾店)虚假宣传、缺斤少两,虾尾冰衣压秤
诉求内容:2024年3月2号晚从美团平台下单虾尾三斤,每斤28.6元,商品宣传页没有任何冰衣,比百佳永辉超市(大亚湾店)带冰衣的虾尾(19.9元/每斤)贵8.7元每斤。因商家商品宣传页面没有冰衣故选择该商品,待商品送达后发现虾尾冰衣非常厚,严重缺斤少两,预估3斤虾尾不足一斤,经与商家沟通,商家以其他店也是这样卖为由,且足斤出货拒绝退货退款,后与美团平台投诉,平台以商家一直这样卖为由,给以现金补偿5元;经多次沟通,平台愿意补偿50元,不退货退款;本人诉求退货退款,拒绝平台任何补偿;望相关部门查处该商家,整顿虾尾缺斤少两,冰衣压秤的行为!!!!!!
2024-03-05 15:0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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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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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关于您反映菜大全生鲜水果超市(大亚湾店)虚假宣传、缺斤少两,虾尾冰衣压秤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商家售卖的速冻龙虾尾为预包装食品,食品整体净重为500克,含冰45%,商家已整改该商品的展示图片和商品描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我局不予立案。经核实,商家已对您购买的龙虾尾予以退款。2024年3月14日,我局已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情况。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5 17: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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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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