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惠州就读的条件 | 投诉单号 | 30240406152016792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4-06 15:20:16.0 | 答复时间 | 2024-04-11 10:13:45.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惠州就读的条件
诉求内容:由于工作原因、现在小孩想来贵市就读初中、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与证件
2024-04-06 15:20:16.0
|
||
|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关于您咨询惠州就读条件问题的事项收悉。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于2024年3月29日发布了《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申请条件通告》,根据通告内容,大亚湾区外户籍适龄少年申请大亚湾区公办七年级学位,其监护人必须持有大亚湾开发区有效“居住证”且依法缴交大亚湾开发区“基本养老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证有效期和基本养老保险须包含2024年5月)。监护人户籍是惠州市内的,无需提供居住证;监护人户籍为大亚湾开发区的,不强制监护人缴交基本养老保险。
学校根据监护人的户籍、有效居住证时长、房屋产权证年限、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长、志愿服务时长、政府嘉奖和纳税情况等综合因素,计算积分,按所有积分项目总分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2024年4月10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2024-04-11 10:13:45.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