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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三次反应社保不给报销的问题 投诉单号 30240411150345631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4-11 15:03:46.0 答复时间 2024-04-23 12:17:2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医保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第三次反应社保不给报销的问题 诉求内容:我的社保问题经过两次投诉无果,第一次打电话的说外派劳务无权处理又不肯上报领导。第二次直接说会处理然后不了了之。我于2023年一月买的社保,五六月份去医院看病被告知查不到医保信息,后来咨询博罗行政大厅税务和医保部门说我在河源的社保没停买不进,10月27号暂停河源社保后发现可以查询到1-10月都有买社保医保的,那我10个月的医保费白交了吗?不给我报销医疗费也不退医保费
2024-04-11 15:03:46.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第三次反应社保不给报销的问题】的投诉事项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经查询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查询,您于2023年1月至今,在惠州市新奇一丝印设计有限公司参加惠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目前参保状态及缴费数据均正常,普通门诊选点医疗机构是博罗县第二人民医院(杨村镇中心卫生院),有效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99年12月31日止。此前在美姿时尚服装(河源)有限公司参加河源市职工医疗保险,暂停参保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经博罗县第二人民医院(杨村镇中心卫生院)并进行门诊结算测试,测试正常,目前您可正常在该院进行报销结算。2.博罗县医保中心多次电话联系您进行电话回访,详细了解您的诉求,针对您反映的2023年1月-10月期间,多次在博罗县第二人民医院(杨村镇中心卫生院)普通门诊就医无法报销的问题,经博罗县第二人民医院(杨村镇中心卫生院)查询您的就诊记录,您分别在2023年5月、10月在该院就诊,因当时该院结算系统未能查询到您的参保信息,导致未能进行报销结算。为保障您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博罗县医保中心积极联系博罗县第二人民医院(杨村镇中心卫生院),可协助您返回该院重新报销结算(联系电话:0752-6630200)。3.针对您要求申请职工医保退费的问题,根据惠州市有关经办指引,参保人因离职迟办减员导致多缴费需退回公司账户,或已达医保法定退休年龄继续按在职身份缴费,或参保人因死亡迟办减员导致多缴的,可申请办理职工医疗保险费重收、多收、错收退款,根据您的参保情况,不符合办理条件。 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电话致电您耐心解释相关情况,并告知可以协助您返回医院补报销。 承办单位:惠州市博罗县医疗保障局
2024-04-23 12:17:2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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