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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政府之风 投诉单号 30240419104514439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4-19 10:45:14.0 答复时间 2024-05-09 11:26:14.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信访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政府之风 诉求内容:尊敬的领导: 我要对惠州仲恺高新区房产管理中心,法规信访科的简*森部长及其下属进行投诉。在与他们的接触期间,其行为严重背离了公职人员理应坚守的职业道德与行为准则。 我于2024年4月17日 前往惠州仲恺高新区房产管理中心,在与简*森部长的沟通中,他对待信访群众的态度可谓恶劣至极,甚至还用手指指向信访人。他不但未能替我们解决问题,反倒肆无忌惮地袒护开发商一方,甚至报警抓捕信访人,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他的下属亦是如此,竟然拍桌子且辱骂信访人,毫无职业素养可言,更无从谈起对群众的尊重。这种上司不良,下属效仿的状况,致使我们群众对该部门的工作作风与管理水平产生了极大的质疑。 在此,我郑重声明,如果我因此次举报而遭受打击报复,那必定是简*森部长所为。 我期望相关部门能够彻查此事,采取强有力的举措来解决问题: 1. 给予简*森部长及其下属严厉的批评与惩处,让他们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2. 督促他们切实改善工作态度与方式,认真履行替信访群众排忧解难的职责。 3. 强化对该部门的管理与监督,严密防范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我衷心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展开调查,公正、严肃地处理此事,给我们一个满意且书面的答复!联系方式:136****2265
2024-04-19 10:45:14.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30240419104514439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曾于2023年5月15日曾致电我中心反映企业未与您签订正式网签合同和盖章,要求协调签订网签合同及盖章合同事宜。 经了解,您于2023年3月16日交17****元购买天健盈丰豪苑项目*栋140*房,并已签订认购协议书和草签合同。接到诉求后,我中心开发及时督促企业在2023年5月17日解除该房屋抵押状态,并电话通知您前往营销中心办理网签相关手续,您未前往办理。 2023年8月4日,您来访我中心现场,自称因购买了抵押房,要求我中心为您协调办理退房退款。我中心多次约谈开发企业与您协商,您拒绝企业提出按当时销售价签约方案,要求由开发企业挞定定金后退回其余首期款,最终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鉴于该事项属于合同纠纷,我中心建议您可凭相关佐证资料,循法律途径解决。 2024年4月12日,再次来电我中心, 要求协调您所提出购房合同纠纷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本着依法履职、友好协商、解决问题的原则,召集开发企业和您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进行三方约谈。在协调过程中,因双方意向方案差距较大情绪激动,在协调会议现场,您的陪同人员多次拍桌扰乱信访现场正常秩序,我中心工作人员多次提醒未果,要求非权益人员退出会场,但其仍不愿配合,并联同场外陪同男子上前言语辱骂和恐吓开发企业工作人员。为防止现场失控,我中心遂作报警处理。民警到场处置时,该男子仍继续拍桌滋事,最终该男子被民警依法强制带离。因该两名第三方非权益人扰乱工作秩序行为,我中心依据工作流程报警,并不存在偏袒行为。您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建议您理性反映诉求,依法信访、理性维权。 今后,我中心亦将加强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更加注重在协商调解过程中的细节,务必要以更加热情、周到的服务意识,耐心、细致地为群众解答、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管理中心
2024-05-09 11:26:14.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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