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东方新城违建情况详单和违建面积收费标准的认定的申请 | 投诉单号 | 30240421024856524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4-21 02:48:56.0 | 答复时间 | 2024-05-16 08:37:0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东方新城违建情况详单和违建面积收费标准的认定的申请
诉求内容:关于东方新城违建情况详单和违建面积收费标准的认定的申请。
内容较多见附件
2024-04-21 02:48: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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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违建申请.doc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东方新城违建情况详单和违建面积收费标准的认定的申请的事项已收悉,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针对东方新城小区物业违建情况,我办已立案处理,且督促物业整改,目前整改完毕已结案。针对要求对违法侵占面积进行测绘的要求,建议当事人寻找专业机构进行策划。下来,我办将加强此地段的巡查监控,并继续跟踪处理此类事项。4月28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市民处理结果。如有疑问可咨询执法队:0752-3770778。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办事处
市民,您好!您反映关于东方新城违建情况详单和违建面积收费标准的认定的申请的事项已收悉!现根据我局职能及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区自2015年10月1日起试点放开、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放开对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由物业公司与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协议的约定进行管理。因此,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的行为(包括提供服务和收取费用的办法)受合同、协议约定的约束。如出现纠纷属合同纠纷,你可按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办法直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诉。若你仍有疑问,可拨打我局办公电话0752-3391993咨询。 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尊敬的市民:
你好!关于你反映【关于东方新城违建情况详单和违建面积收费标准的认定的申请】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分区管理分区记账等问题,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目前暂无法律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分区管理分区记账”要求。关于对于未入住的别墅也要进行内部除草清理工作等问题,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我局要求物业公司履行做好对小区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等日常的工作。
关于计算面积问题,物业管理费通常是按照业主的产权面积来计算的,产权面积包括了业主专有部分和公摊部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专有部分面积可以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4月30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你调处结果。
如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住建局物业所(联系电话:0752-3361869)。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东方新城违建情况详单和违建面积收费标准的认定的申请”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自2018年8月27日起,原国土资源日常测绘转化为市场化服务,2019年起实行名录管理,符合服务条件的测绘服务机构均可进入惠阳区自然资源日常测绘服务机构名录,现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已转向测绘服务机构市场化服务的管理工作,目前共有28家测绘服务机构列入惠阳区自然资源日常测绘服务机构名录,均有相应测绘资质,可供委托人选择进行测量工作。如您确认有必要,可向上述单位申请。 如您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地理信息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752-3826730。2024年5月6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了您。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4-05-16 08: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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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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