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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区未建全收取全部物业费是否合理 投诉单号 30240425162413591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4-25 16:24:13.0 答复时间 2024-05-16 10:09:2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小区未建全收取全部物业费是否合理 诉求内容:小区8栋栋只建了6栋,还有二栋未建,对方二栋地下停车场也没有。在此情况下物业费仍然要全额上交。
2024-04-25 16:24:13.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小区未建全收取全部物业费是否合理】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因您表述不清,2024年4月26日下午,我局工作人员致电您了解相关情况,您表示在买房时,已交1万元车位费。(开发商承诺使用权20年、有固定的车位、有充电桩,车位在5、6栋地下停车场),现5、6栋未建,物业将其安排在1、2栋地下停车场停车,但无固定车位、无充电桩。现要求有固定车位,并安装充电桩。已建议转住建局处理。 承办单位:惠州市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二缴交物业费问题与小区未建全无关。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请市民按双方签署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交相关费用。因是临时停车位,现车位未出售,企业拒绝您要求固定车位及安装供电桩的诉求。 承办单位: 惠州市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5-16 10:09:2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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