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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学生入伍奖励金 投诉单号 3024050215301681301
类型 咨询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5-02 15:30:16.0 答复时间 2024-05-07 14:41:45.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大学生入伍奖励金 诉求内容:本人惠州市惠东本地 2023年以大学毕业生身份入伍,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发放标准是什么,惠东家庭优待金最低是多少,标准是什么,是否和网上说的一年发一次还是一年发两次。
2024-05-02 15:30:16.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咨询“大学生入伍奖励金”事项收悉,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已由我局处理,经调处,现回复如下: 根据 粤征〔2022〕11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学毕业生入伍补助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章补助对象和标准,第三条:2021-2023年,我省除广州、深圳市以外的19个地级市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且服义务兵役满2年的。第四条:硕(博)士毕业生每人3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5万元,专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 根据惠退役军人发〔2023〕1号文规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城乡统一,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以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40%的标准发放,不得低于中央财政人均1万元的定额补助标准,不应高于我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目前高于省级标准或高于我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县(市、区),可维持现有水平,暂不调整;对服役到部队驻地在新疆、西藏等艰苦边远地区的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当年发放标准的2倍发放;对移防到新疆、西藏等艰苦边远地区的义务兵,在该地区服役期间,按标准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发时间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2、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我县2023年优待金发放标准为13722元,分两次发放。如有疑问请致电我局双拥优抚股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752-8166113 。您咨询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于5月3日上午致电回访您,就您咨询的问题进行解答,您当场表示明白,问题已得到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05-07 14:41:45.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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