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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购买惠阳区兴勤超市过期大米事宜 投诉单号 30240511092822008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5-11 09:28:23.0 答复时间 2024-06-12 15:56:55.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购买惠阳区兴勤超市过期大米事宜 诉求内容:本人2024年4月8日使用京东APP内的京东到家选择了万联商场店的兴勤超市购买了江南鹤大米,买回来煮一餐发现味道不对且有拉肚子的迹象便查看生产日期,发现为23年6月8日生产,有效期9个月,属于过期大米。致电商家无人接听,于是4月8日在惠州12345投诉平台进行投诉,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次来电表示,过期大米时间不算太久,以前经常吃过期大米,也没事。(我对执法人员表示怀疑,肯定存在官商勾结,被贿赂,否则不会说出这么愚蠢的话)过期大米已发霉,一家人吃了没有中毒身亡已是万幸,执法人员都如此对待过期食物,还偏袒商家。可见老百姓有多冤!拿着老百姓的纳税钱给商家办事。惠阳区市场监督执法部门的办事效率和思路堪忧,4月8日投诉,5月7日回复。足足一个月时间,可以效率多低。回复的思路也是搞笑,以虚假的进销存说商家去年8月份该大米全部退货,还说商家说不止他家在卖这款大米,执法人员还真信了,(请问我如果在天虹买的为什么要找他家兴勤?我平台下单记录都无法证明我是在他家购买的大米吗,我对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的智商表示堪忧),以我没有就医证明和购物小票上没有大米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时间为由撤销我的投诉。估计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购物的小票上是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我们孤陋寡闻了。人证:快递送米小哥,物证:大米包装生日日期和有效期喷码,购物小票,平台下单记录。就有如此完整的证据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认为无法判断大米是他家买的,可见毒瘤有多深。一家四口吃了发霉大米没有中毒身亡真的是万幸,为了人民的人身安全,请上级领导务必重视重大安全隐患,别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政府部门追责的时候再来举一反三就晚了,彻查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办事效率低,官商勾结行贿,未告知投诉人私自撤销投诉。并安排税务局彻查万联店兴勤超市进销存造假,财务造假,偷税漏税,明明在他家购买的商品却没有条码,可见造假多严重。两次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电都是奇葩,第一次执法人员表示以前也吃过期大米,过期大米时间不久,吃了也没事。第二次居然要我提供就医证明,表示购物小票没有大米的生产日期和质保期,可笑至极,可提供录音。希望上级领导彻查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安排税务局彻查兴勤超市万联店。如市政府相关部门无法处理将会提供证据到省平台。
2024-05-11 09:28:23.0
诉求附件 微信图片_20240511092239.jpg 微信图片_20240511092233.jpg 微信图片_20240511092227.jpg 微信图片_20240511092245.jpg 微信图片_20240511092251.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购买惠阳区兴勤超市过期大米事宜】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根据您提供的投诉举报线索,依法依规进行了调查处理,不存在官商勾结被贿赂等问题。由于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处理投诉举报案件较多,处理您投诉举报时间较长,我局要求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不断优化工作方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祝您生活愉快!如有疑问请致电:0752-3397709。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接拟办,我局应对人员与您联系,已向您解释税法中关于发票使用的相关规定。经核查被投诉人申报情况,暂未发现其存在偷税漏税情形,如有相关证据材料,您可进一步提供,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支持! 2024年6月4日,我局已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2024-06-12 15:56:55.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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