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物业拒绝提供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 | 投诉单号 | 30240511195616174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5-11 19:56:17.0 | 答复时间 | 2024-05-20 09:48:05.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物业拒绝提供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
诉求内容:本人屡次与该小区物业沟通希望得到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但都被该物业公司员工以各种理由推诿。
希望能得到贵局协助。
本人联系方式:189****9791
2024-05-11 19:5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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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物业拒绝提供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事项已收悉!经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物业企业表示因小区电量负荷问题,避免因电量超负荷引起消防隐患,2020年之后均不能安装私人充电桩。
5月16日工作人员已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您处理结果。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4-05-20 09:4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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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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