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追缴公积金 | 投诉单号 | 30240517201949031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5-17 20:19:50.0 | 答复时间 | 2024-05-23 14:59:23.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追缴公积金
诉求内容:自入职以来公司没有缴纳公积金,现在离职了能否让公司追缴公积金?
2024-05-17 20:1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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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追缴公积金】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补缴方案,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建议请您本人携带以下资料:1、维权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2、单位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打印件);3、维权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例如能覆盖所有在职时间段的劳动合同或写明入职、离职时间的离职(在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认定了入职、离职时间的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4、维权职工的工资情况材料,例如具有单位印章工资凭证或体现个人信息的具有银行盖章的工资流水明细。到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楼(502)信访调解室,我们将根据您提交的材料及实际情况,为您作出详细的解答。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12329,如有疑问,欢迎再次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5-23 14:59: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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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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