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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小孩读初中 投诉单号 3024051808124886001
类型 咨询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5-18 08:12:48.0 答复时间 2024-05-21 14:35:4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小孩读初中 诉求内容:原本我的房产证,户口本(小孩户口也在我名下)地址一致,符合读五中要求。后来我把我的房产过户给了我妻子(我妻子户口在老家),目前房产在我妻子名下。请问我小孩目前可以读五中吗?需要什么证明?是否出示结婚证就可以了?
2024-05-18 08:12:48.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小孩读初中】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凡申请第五中学(麦地南路—麦地东一路—花边南路—麦地东路—演达大道—三环路,以上所包围的区域)等11所学校学位的,需出示学生父母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或购房借款合同及首期发票)。 惠城区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市直)七年级户籍生招生公告、报名、流程暂未发布,预计近期会发布,请耐心等候;可密切关注微信公众号“惠城发布”,进入“便民服务→惠城教育”查看或致电惠城区教育局教育股咨询,咨询电话:0752-2677411。 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
2024-05-21 14:35:4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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