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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开发商违规卖房,五一期间被诱导购房支付定金2万元,诉求退还2万元定金 投诉单号 30240518191823162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5-18 19:18:23.0 答复时间 2024-05-28 17:40:0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开发商违规卖房,五一期间被诱导购房支付定金2万元,诉求退还2万元定金 诉求内容:本人于2024年5月5日在大亚湾珠江四季悦城认购了13栋****室,在此之前销售说开发商代付首付,支持0首付购房,并且在未得知我满足购房条件之下,说可办理假户口,代付首付、低首付等操作的诱导下支付定金2万元。后经相关专业人士说明此方式为违规行为;并且在看房的同时只能看12栋的样板房,不能实际看13栋的房子,让购房消费者难以判断实际的误差。开发商违规卖房,请政府相关严查,保障我以及所有老百姓购房人利益,并且诉求开发商退还我2万元定金!
2024-05-18 19:18:23.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珠江四季悦城退定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我局向开发企业了解,开发企业表示与市民已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协议已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于定金的问题,开发企业表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处理。市民反映事项中关于珠江四季悦城购房纠纷的诉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范畴,市民要求开发企业退还定金的诉求,属于“应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事项。建议市民可再次与开发企业友好协商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关于零首付、低首付的问题,我局建议购房当事人可提供相关协议资料以便我局进一步核实。感谢市民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2024年5月24日,我局通过短信方式告知相关情况。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4-05-28 17:40:02.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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