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事项确认 | 投诉单号 | 30240520155753819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5-20 15:57:54.0 | 答复时间 | 2024-05-24 16:19:21.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事项确认
诉求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规定,惠州市甲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仅有组装工序,应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 34--69--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
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
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且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请问该公司还需要办理黄精影响评价吗?
2024-05-20 15:57: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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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甲昇新厂房环评登记回执.pdf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事项确认】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和《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 (2020年版)规定,属于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行业,仅组装的为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项目。我分局执法人员已通过短信告知您相关调处情况。感谢您对生态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有疑问请致电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联系电话3826555)咨询。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
2024-05-24 16:1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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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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