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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东县公安局不作为 投诉单号 30240522231750730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5-22 23:17:50.0 答复时间 2024-06-14 16:41:0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信访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东县公安局不作为 诉求内容:我控告翁*坤等人虚假诉讼案件由惠东公安局侦办。该局经侦大队非常不作为,已经三年多了。我怀疑侦办人林*南和戴姓警官与被控告人有利益输送,包庇嫌疑人。 理由是:经侦部门明确说被控告人张*开当父亲的对于儿子提起的诉讼完全不知情,然后又同时确认该案的授权委托书是由张*开本人亲自签名。前后自相矛盾(有录音)。 办案人多次拒绝与我们沟通。与被控告人翁*坤疑是同学关系拒绝回答。态度非常恶劣。需要了解案情进展,惠东检察院和公安局互相踢皮球,均不告知。我们多次信访均没有收到任何答复。退查补提纲的内容都有哪些,均无法了解或敷衍了事以此想草草结案 多年维权无心经营导致工厂效益低下,一百多名工人工资现已经无法发放。如再无法追回欠款只能让工人自行找政府寻求帮助了。并再向省厅、北京上访到底。 只能恳请领导重视能替我们老百姓做主 诉求:依法监督,并依法告知案件情况,解答我方合理怀疑。
2024-05-22 23:17:50.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东县公安局不作为的事项已收悉!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已由我局处理,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我局督察大队核查,经侦大队对所反映的案件立虚假诉讼案进行侦查。我局依法对相关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对案件立即收集相关证据,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惠东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我局对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继续调查取证。通过核查情况,未发现经侦大队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6月4日,通过短信告知市民情况。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公安局 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院已于2024年6月14日上午通过办公电话8999875向市民释法说理,市民表示已知悉。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人民检察院
2024-06-14 16:41:0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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