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假借光伏项目 违建 | 投诉单号 | 30240524145655326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5-24 14:56:56.0 | 答复时间 | 2024-06-07 16:49:06.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假借光伏项目 违建
诉求内容:备案项目编号:2312-441322-04-01-439937,项目内容“项目建设总装机容量199.52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电站,安装面积950平方米,建设配套199.52KW光伏发电设备,设备包括344块580W晶科双玻双面光伏板,2台100千瓦古瑞瓦特逆变器,1台庆凌并网箱,2套国标支架包以及900米4mm²国标直流电缆、防雷和m4接头。预计年发电量为271654kwh,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该项目符合国家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惠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要求:平面屋顶项目光伏组件最高点距离铺设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2.8米,具有楼梯间的屋面的,最高点应不高于顶屋屋面1米(且最高点应不高于顶屋屋面)。并且四面均不得围蔽形成建筑使用空间。
违法事实:一、实测“博罗县园洲伟超制衣有限公司199.52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高度(图片为证据),光伏组件最高点距离铺设平面的高度6米,最低点4.65米(光伏组件最高点距离铺设平面的高度),严重超过《惠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高度。二、现在图片证明,四面形成围蔽建筑。
项目申请单位以违反承诺,虛假提交资料方式通过竣工验收。请求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机构)按照职能分工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处罚、整改,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2024-05-24 14:5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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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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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假借光伏项目 违建】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镇整治“两违”专项工作人员约谈了业主,要求其拆开围蔽,经了解,目前已拆开围蔽。 承办单位: 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人民政府
2024-06-07 16:4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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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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