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电动车主被小车溅水了 | 投诉单号 | 30240525115023642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5-25 11:50:24.0 | 答复时间 | 2024-06-04 10:23:2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电动车主被小车溅水了
诉求内容:您好!我于2024年5月25日8点05分左右经过228国道,沙田镇花塘村公交站下面一点,由于这几天都在下雨,然后道路低洼,淹了水,我从那里经过去上班时,被一部黑色小轿车,车牌号大概是粤BX**8恶意溅水,根据道路安全交通法第64条规定,小车在经过漫水路时应低速行驶,但是这位司机没有降低速度,反而加速行驶过去,造成我被溅了一身水,搭着湿漉漉的衣服来上班,造成了我的损失,我在到达公司后第一时间联系了122登记交通事故,然后8.30分左右有位交警打电话给我询问了当时的情况,然后说去查监控,一直到当天的12点下班,还没有回复我怎么处理这件事情,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及时给我答复,谢谢!
2024-05-25 11:5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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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电动车主被小车溅水了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视频监控调查,我队与该车辆驾驶员进行了约谈,约谈会上,我队对该驾驶员的交通行为作出严厉批评,对其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其作出检讨,并签署文明安全驾车承诺书,保证文明驾驶。日后若发现有违法交通行为可直接拨打交警大队沙田中队电话0752—3752122进行举报投诉。以便我队更快捷、更方便的查处违法车辆。感谢您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2024年6月3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您调处结果。惠州市惠阳区交警大队
2024-06-04 10:23: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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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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