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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州根管治疗是否属于可报销范围 投诉单号 30240528171938246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5-28 17:19:38.0 答复时间 2024-06-01 10:58:4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医保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 惠州根管治疗是否属于可报销范围 诉求内容:2022年,广东省进行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2022年1月出台了《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根据《办法》,各地级以上市要同步调整普通门诊统筹和个人账户政策,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的政策衔接,在2022年7月1日前出台实施细则并执行。 这次改革统一规范了普通门诊药品、诊疗项目和耗材保障范围,改革一段时间后,关于新政策的具体施行情况,2023年2月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就参保人提出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权威解答,其中一个案例提到“陈先生因牙痛、牙龈出血到区口腔医院治疗,当次就医做了检查和牙体修复术等治疗,医保报销了2101.78元。如按旧政策,当次报销就300元;按新政策出台后,多报销了1801.78元”。 想咨询一下, 1、根据广东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最新政策,惠州市口腔治疗医保报销方面有何具体变化? 2、保险公司对根管治疗过程中的很多项目,以非医保目录内不予理赔,是否合理? 3、根管治疗过程中的细分项目,如“显微根管治疗术”、“根管荡洗(使用特殊仪器)”、“根管成形术”、“普通光固化复合树脂”等是否属于医保目录内?
2024-05-28 17:19:38.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 惠州根管治疗是否属于可报销范围】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5月30日10:08通过电话与您联系了解情况并解释清楚相关事宜。1、经系统查询,您的普通门诊选点为第一人民医院,且惠州市口腔医院未纳入门诊统筹。如您在普通门诊治疗关于疾病类的牙科,可在选定的定点医院享受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年度限额是2028元,单次不限额。2、保险公司业务不在医保局管理范畴内。3、关于与口腔治疗有关的药品、耗材、诊疗项目报销情况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您可登录广东省医保局官方网站查询医保目录。您表示会自行查询。承办单位:惠州市医疗保障局(惠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二、我分局已于2024年5月30日16点54分致电与您沟通解释,您表示暂无投诉保险公司意向,仅咨询医保目录问题。已答复“理赔是否合理”属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民事争议纠纷,依法由双方协商解决,投保人亦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您如需反映保险公司消费纠纷等事项,可拨打我分局电话0752-2585210反映。 承办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惠州监管分局
2024-06-01 10:58:4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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