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淡水街道办未履行筹备组工作职责 | 投诉单号 | 30240530075152446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5-30 07:51:53.0 | 答复时间 | 2024-06-14 14:38:13.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淡水街道办未履行筹备组工作职责
诉求内容:督促履行中恒世纪小区筹备业委会通知书淡水街道办:中恒世纪广场小区业主业自愿成立业主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贵单位提出申请,并于2024年2月22日,在淡水街道办主持会议成立小区业委会筹备小组,小区业主代表根据实际情况将问题书面回复给贵单位(社区建设办公室)及筹备组组长,多次要求贵单位推进相关工作,贵单位负责任置之不理、搪塞、限制。现要求贵单位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协助小区推动小区业委会筹备下一步工作(1、提交业主代表根据实际情况中恒世纪广场电子投票工作确认书。2、下发业委会委员选举通告。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启动业主投票工作)。请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回复中恒世纪广场业委会筹备组具体工作安排。注:如中恒世纪广场业委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请书面回复和通告,若贵单位置之不理,小区业主保留实名举报、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上文件请信访局转派:广东省物业所、淡水街道办、惠阳住建局、惠阳纪委、惠州纪委、广东纪委、)特此通知!中恒世纪广场业委会筹备组业主代表 2024 年 5月 29 日
2024-05-30 07:5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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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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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淡水街道办未履行筹备组工作职责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我街道无权干预或决定产权人的投票意愿,因电子投票确认书上涉及到产权人弃权相关事项,所以请筹备组业主代表修正相关事项的的表述,重新提交确认书,尽量推进下一步工作。如有疑问,请致电淡水街道社区建设办:0752-3357435。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
2024-06-14 14:3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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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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