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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医保问题 投诉单号 3024053016274491501
类型 咨询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5-30 16:27:45.0 答复时间 2024-06-03 11:04:2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医保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医保问题 诉求内容:异地就医备案: 问题1:长期居住人员选择居住证明和个人材料进行申请备案,这两种方式有什么区别。 问题2:异地备案后是否还可以在本地进行医保报销普通门诊、急诊、住院 问题3:本人还是学生,大学生的异地就医备案和备案后的报销是否有不同
2024-05-30 16:27:45.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医保问题】的事项,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已由我局处理,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一、长期居住人员选择居住证明申请备案,能够在本地享受住院报销,选择个人承诺进行申请备案则不能够在本地享受住院报销。二、不是通过使用个人承诺制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在手续有效期内确需回本市就医的,可在本市正常享受住院、门特待遇并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在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有效期内参保地不再保留为普通门诊就医统筹区(急救抢救除外)。三、大学生的异地就医备案和其他人备案后的报销没有不同。5月31日,我局致电群众,群众表示知悉。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县医保中心,7888716。承办单位:惠州市龙门县医疗保障局
2024-06-03 11:04:2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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