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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向市卫生健康局做出的裁判申请再审 投诉单号 30240602231038522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6-02 23:10:39.0 答复时间 2024-06-07 17:09:5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卫生健康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向市卫生健康局做出的裁判申请再审 诉求内容:本人对贵局于2024年6月1日10点03分03秒关于申请补办父母离世后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的裁定表示不服,并向贵局申请再审。口头告知不一定算履行了告知义务,口头告知容易出现纠纷,则应书面告知,要确保对方知悉告知内容,才算履行告知义务,这里补充一点,并没有口头告知我。经我走访许多已经办理过此业务的群众,他们在新建居委会办理此业务时都被口头告知以外还有以书面形式告知并让办理对象签名确认,这里补充一点,居委会承认有这套手续。为何偏偏没有让我做此项流程?如果居委会工作人员回复贵局有按这样流程告知我,就请她们拿出当时已告知我的任何依据来。居委会工作人员事后就凭一句已告知对方为由,贵局就做出了所谓的判定。我对您们没有正确看待群众问题,没有从实际出发解决群众切身利益得到公平公正的态度表示遗憾。在此希望贵局能再给我一个公平公正公道的裁定,感谢!
2024-06-02 23:10:39.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向市卫生健康局做出的裁判申请再审】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惠州市计划生育家庭殡葬的补助办法》第六条规定,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可在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去世后六个月内向补助对象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您的情况经请示区卫健局相关业务部门,属于逾期不符合规定申请办理。工作人员现场告知市民调处结果。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桥东街道办事处
2024-06-07 17:09:51.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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