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大亚湾西区街道违规指导业委会成立 | 投诉单号 | 30240612193609974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6-12 19:36:09.0 | 答复时间 | 2024-06-28 08:57:4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大亚湾西区街道违规指导业委会成立
诉求内容:根据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惠市住建{2023}13号,关于印发《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其中第七条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90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在文件里的意思是必须,而不是工作人员说的知道规则说的是应当,既然是应当,也可以不可采纳此条款要求时间。大亚湾西区街道未完全按《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指导成立业委会,筹备组成立已有180天,严重违反指导规则要求。存在严重违规,请领导重视。
2024-06-12 19:3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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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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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大亚湾西区街道违规指导业委会成立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关于“根据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惠市住建{2023}13号,关于印发《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其中第七条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90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在文件里的意思是必须”的问题。根据《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七条:“筹备组自组成之日起90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规定,该条款未明确筹备组自组成之日起90日内未完成筹备工作的应当解散筹备组。该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工作流程符合相关规定。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街道办事处
2024-06-28 08:57: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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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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