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龙门县麻榨镇大派洲岛、横汉岛、翠竹岛、鱼洋头地块,什么时候开始属于河湖管理范围? | 投诉单号 | 30240613231547317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6-13 23:15:47.0 | 答复时间 | 2024-06-20 19:04:02.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水利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龙门县麻榨镇大派洲岛、横汉岛、翠竹岛、鱼洋头地块,什么时候开始属于河湖管理范围?
诉求内容:惠州市水利局:
请详细告知:惠州市龙门县麻榨镇大派洲岛、横汉岛、翠竹岛、鱼洋头地块,从什么时候开始属于河湖管理范围(见附件)?
2024-06-13 23:15: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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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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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龙门县麻榨镇大派洲岛、横汉岛、翠竹岛、鱼洋头地块的问题】的事项,按照相关条例规定,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无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龙门县麻榨镇大派洲、横汉岛、翠竹岛的地块属于河湖管理范围。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承办单位:惠州市龙门县水利局
2024-06-20 19:0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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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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