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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博罗县交通运输局不作为,乱作为渎职 投诉单号 30240615161409800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6-15 16:14:09.0 答复时间 2024-07-04 15:27:1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委办公室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博罗县交通运输局不作为,乱作为渎职 诉求内容:本人于5月18号通过惠州市12345求助要求公开博罗县在前期关于智慧停车建设的立项的一些政策文件等内容,遭到博罗县交通局拒绝,回复不予公开,这明显是属于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行为。本人于5月28日在博罗县政府网络问政进行再次反馈投诉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提供相关政策资料,后交通运输局再次回复,这次回复的内容为“我局当前尚未掌握关于博罗县建设智慧停车的具体政策和内容,待了解和掌握后会通知您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博罗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智慧停车的主管部门,承担县里面的智慧停车建设工作,对于承接的项目政策,不知道,不掌握,这是何其的荒唐,相关部门主管领导明显的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渎职,智慧停车作为民生工程,出卖城市公共道路资源,涉及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博罗交通运输局在本人两次发函,讲明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还是不予提供,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已经涉嫌违规违法,在此希望上级部门可以及时介入处理,把本人需要的政策文件及时公开提供给到本人,并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2024-06-15 16:14:09.0
诉求附件 WechatIMG1505.png WechatIMG1506.pn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博罗县交通运输局不作为,乱作为渎职】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做好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2〕5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等文件精神,为盘活我县市政道路泊车位存量资源,把路内停车作为城市停车补充系统,我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博罗县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实施方案》,征求县发改局、财政局、司法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后,由县政府提交县委审核同意并实施。我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单位,依法依规招标选定“博罗县鼎盛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特许经营者,纳入《博罗县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内的道路泊车位(含龙溪街道)由“博罗县鼎盛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和管理。结合当前博罗县停车环境存在问题,推动博罗县停车管理工作,缓解停车位供求矛盾,提高城镇管理水平,县政府拟充分利用各项政策,盘活我县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存量资源,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对于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以及降低政府债务风险、提升财政可持能力等具有重大意义。希望广大市民理解并支持县委县政府关于落实《博罗县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实施方案》的决策,以便政府相关部门顺利推动该项目的实施,其中也包含您反映的龙城一号小区周边智慧停车场建设施工。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7月3日上午致电您本人,向您解释了《博罗县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实施方案》出台的依据、意义和实施情况。 承办单位:惠州市博罗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04 15:27:1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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