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房屋空置物业费能否减免 | 投诉单号 | 30240626111645986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6-26 11:16:45.0 | 答复时间 | 2024-06-28 17:33:4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房屋空置物业费能否减免
诉求内容:2019年买房到现在没有装修入住,没有享受过一天物业服务,物业确要求全额缴纳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办法,是不是未装修的空置房可以减免物业费。
2024-06-26 11:16: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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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减免物业费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目前,惠州市暂无空置房可减免物业费的相关政策和文件,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之规定,建议市民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4-06-28 17:33: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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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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