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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物业乱收费并且不能提供收据 投诉单号 30240702151706768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7-02 15:17:06.0 答复时间 2024-07-19 18:49:2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税务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物业乱收费并且不能提供收据 诉求内容:物业收物业费用却提供不了收据 物业以装修为由乱收费,如业主拆除自己名下房产的玻璃门并派人外送出去,全程不浪费物业任何人力物力,确被物业以开大门要挟,出八十块钱拆除费,微信私人收款,无过税迹象。
2024-07-02 15:17:06.0
诉求附件 微信图片_20240702150937.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物业乱收费并且不能提供收据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 经调查,惠阳区淡水水悦华府小区物业公司已退还你相关费用。如你仍有疑问,可拨打我局办公电0752-3391993咨询。 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经了解,7月3日,物业公司已将85元费用退回给业主。工作人员于7月8日多次拨打你电话,电话均无法接听,无法将调处情况告知你。 如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住建局物业所(联系电话:0752-3362036)。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7-19 18:49:2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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