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添加收藏
标题 纠正惠州市召开业主大会参与率 投诉单号 30240703011347129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7-03 01:13:47.0 答复时间 2024-07-18 15:46:2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纠正惠州市召开业主大会参与率 诉求内容: 惠州市市长,惠阳区区长,惠州市住建局,惠州市物业所,惠阳区住建局,惠阳区物业所,街道办,社区 各级领导们大家好: 近两年以来一直关注惠州市召开业主大会投票事宜,从惠州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电子投票版面图看,业主总户数参与率、业主专有部分总面积参与率,业主质疑参与率???,街道办回复说业主投票必须登录智慧物业服务平台才算进参与率?请问这条是惠州市业主大会指导规则哪一条明文规定?根据国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前期筹备工作中的公告、书面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等等,都属于参与率。案例博罗法院2022粤1322民初3612号、广州2023粤0105民初19699号有效送达召开业主大会通知均为参与率。 而惠州市街道办口中说的登录智慧物业服务平台才算进参与率严重错误,况且地方法规则也违反了国家上位法。召开业主大会是小区业主自主组织在《国家行政法》、《民法典》,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等进行不违反法规内。街道办地方政府职能单位协助指导,而不是以口中的认定计算投票率,送达召开业主大会参与率。整个惠州市职能部门单位更加不能误导误算违反国家上位法。建议在惠州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电子投要版本上增加一项送达率才能便于民服务于民指导于民。看附件图片
2024-07-03 01:13:47.0
诉求附件 235f58f54595b8875c69d65f45f7800.png ed5d8eb782e940b9b8171068c1aafcd.png 45e7b035de587a66e1fe81f6beb985f.png 957b15474d4029ca1c9e3877e6759c3.jpg
答复意见
市民:你好!关于你反映纠正惠州市召开业主大会参与率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惠州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由市级住建部门主管,我街道职能为协助录入议题启动电子投票及反馈投票结果,无权变更或修改平台计票规则。如有疑问,请致电淡水街道社区建设办:0752-3357435。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尊敬的市民:你好!关于你反映【纠正惠州市业主大会参与率】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惠州市业主大会会议电子投票表决操作指引》 2024年修订版十七、业主表决意见的认定“电子投票期间,业主登录“粤省事”程序查阅投票相关议题的,视为业主参会,计入参与表决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十八、统计表决意见“投票系统在电子投票截止时间起,自动统计表决意见,生成电子投票的表决结果。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前期筹备工作中的公告、书面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都属于参与率”,而且“送达”与“参与’的行为主体一般不是同一主体,“送达”是组织者的行为;“参与”是参会者行为。7月12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你调处结果。如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住建局物业所(联系电话:0752-3361869)。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纠正惠州市召开业主大会参与率】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民法典》第278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已明确规定为参与表决。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7-18 15:46:28.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