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添加收藏
标题 河南岸街道办营业执照场所证明无地办理 投诉单号 30240704181303442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7-04 18:13:04.0 答复时间 2024-07-10 15:56:2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河南岸街道办营业执照场所证明无地办理 诉求内容:2024年6月28日和7月4日上午两次携带派出所的地址证明(该地址以往已经有多个租户办理过营业执照,为什么还要反复证明?)和河南岸街道办出具的历史遗留的老式建房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前往惠城区河南岸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所指引群众前往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开具场所证明,但河南岸街道办事处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0752-2526925)答复因政策调整不再开具此类场所证明,声称这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以前有开具过也是错误的行政业务,现已调整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政府部门之间扯皮,互相踢皮球,营造了恶劣的营商环境,给当下严峻的经济形势补刀,使得群众办事无路可走,跑断腿,群众求助12345市长热线,未给予及时答复,请求上级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尽快整改业务受理条件和流程,已经证明过的场所,现场核实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无需重复证明。为群众排忧解难!
2024-07-04 18:13:04.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河南岸街道办营业执照场所证明无地办理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惠府【2021】60号)第十三条第一点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及第五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交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和购房合同复印件,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我街道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只对房屋无竣工验收合格证和购房合同复印件的无产权房屋出具《场所证明》,如您属于上述两种情况,可向我街道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咨询,按流程开具证明。我街道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核实情况,您表示已开具证明办理了营业执照。 河南岸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联系电话:2526925。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事处
2024-07-10 15:56:29.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