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删除收藏
标题 二手房购房公积金贷款商转组合贷 投诉单号 3024071510575162001
类型 建议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7-15 10:57:52.0 答复时间 2024-07-17 10:14:04.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建议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二手房购房公积金贷款商转组合贷 诉求内容:本人购买了惠州首套房,该房子为二手房,办理商贷需要转组合贷,而惠州的二手房商转组合贷及公积金贷款均需要40%的首付,这对于购房者不友好,对购房者来说压力太大,建议相关政策能进行适度调整。
2024-07-15 10:57:52.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沈先生: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二手房购房公积金贷款商转组合贷】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和建议。已回电来信人,来信人已知晓相关贷款政策。 根据《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规定:购买自住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全部贷款金额(含组合贷款)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因此办理商转组合贷款的房屋是二手交易购买的(即二手房),首付金额要大于等于抵押物价值的40%。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最新贷款政策请留意我中心官网。 咨询热线:0752-12329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7-17 10:14:04.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