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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通元科技有限公司拖欠社保和工资 投诉单号 30240726140731113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7-26 14:07:32.0 答复时间 2024-08-06 14:29:2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通元科技有限公司拖欠社保和工资 诉求内容:3月4月5月6月7月的社保都没买。工资也没发
2024-07-26 14:07:32.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通元科技有限公司拖欠社保和工资】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税务局仅针对诉求人提及应保未保争议诉求给与答复,请携带:1、投诉(举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证明劳动关系和任职时间的以下材料之一:(1)提供投诉人(举报)诉求时间段相一致的已生效裁判文书确定劳动关系;(2)提供投诉人(举报)诉求时间段相一致的劳动合同,且能够提供全部或部分未参保时间段内(含)有效工资证明材料的;(3)仅能提供工资银行流水不能提供劳动合同,但工资银行流水能够清楚显示双方名称、账户,且该银行流水所包含的时间段与投诉人(举报)诉求时间段相一致的。(4)上述(1)、(2)、(3)均不能提供的,但能提供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任命书、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离职证明、其他形式工资发放证明、打卡记录、考勤表、工作证、荣誉证书、奖状等与工作有关的间接资料。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投诉事项时适用);4、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他人办理投诉事项时适用)。诉求人可携带以上资料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河南岸办税服务厅(金山大道12号)线下“社保专窗”进行受理。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0752-8212366转“1”。 7月26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短信提醒收悉相关情况。承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我局正在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程序对该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请您耐心等候劳动保障监察程序的处理结果,如有疑问,请向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752-7809158,办公地址:惠城区龙丰街道新联路7号信访维稳中心4楼)咨询。 8月5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处理结果和办理途径,您表示知悉。 惠州市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8-06 14:29:2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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