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州医保如何在深圳使用异地就医 | 投诉单号 | 3024080209013580101 |
| 类型 | 咨询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8-02 09:01:35.0 | 答复时间 | 2024-08-06 09:59:26.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医保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医保如何在深圳使用异地就医
诉求内容:想咨询惠州职工医保是否能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后在深圳使用?如何使用?在深圳使用时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是怎样的?
2024-08-02 09:0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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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医保异地就医问题的事项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8月5日电话与您沟通,已详细解答。根据我局职能,现再简单回复如下:
职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分为临时异地就医备案、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包括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如果办理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在深圳就医普通门诊不能报销,住院报销在市内同等级医院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20%(即住院前连续缴费满6个月及以上的按75%比例,不满6个月的按50%);要注意的是,现已实现省内临时就医免备案,在深圳住院无需备案。
如果办理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在深圳已开通异地门诊联网结算的医院就医,普通门诊可按照惠州市内门诊选点医院报销比例报销(统账结合: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60%);住院参照惠州市定点医院内住院报销比例报销(即住院前连续缴费满6个月及以上的按95%比例,不满6个月的按50%)。
需特别注意的是采用承诺制方式申请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后:1.有效期为六个月(期间不能取消),到期后如符合办理条件需自行再次办理;2.补充材料前,单向享受待遇;3.如后续经核实属于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虚假承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如仍有其他疑问,请拨打0752-5562360。
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大亚湾分局
2024-08-06 09:5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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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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