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宅基地 | 投诉单号 | 3024080412453834601 |
| 类型 | 咨询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8-04 12:45:39.0 | 答复时间 | 2024-08-06 10:05:5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宅基地
诉求内容:博罗县长宁镇村民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现申请集体建设用地建房地皮要购买付费吗?有法律依据吗?价格有规定吗?急盼政策性回复
2024-08-04 12:45: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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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宅基地】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镇人民政府将此案件转给水边村村委会调处。经反馈,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项福利,是以前分的地没有价格这一说法,如果要买,就说明非经济组织成员,不可以享受宅基地的福利待遇,国家有规定城市不可以到农村买地建房。若您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且在本村有相应的土地,并到相关部门确认土地是住宅用地,您就能够建房,无相关政策说集体地来建房是不是可以购买的,您已知悉。如有疑问,可径直联系我镇水边村村委会:6667348。 2024年8月5日,我镇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办理的情况。
承办单位:惠州市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2024-08-06 10: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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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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