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投诉餐厅违法排烟 | 投诉单号 | 30240811113313423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8-11 11:33:14.0 | 答复时间 | 2024-08-20 16:15:13.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投诉餐厅违法排烟
诉求内容:相关执法部门:
你们好,我是下板塘20号交通公寓1栋的业主,近期我们楼宇隔壁有一餐厅,将排烟管安置在我们楼宇旁,我们日夜收到烟油污染和抽风机噪音影响。烟油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和安置高空排放系统,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确保油烟达标排放,以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此外,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请相关执法部门给予处理,谢谢。
2024-08-11 11:3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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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投诉餐厅违法排烟】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街道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经排查发现旺角西胪莲藕汤店的厨房排烟管靠近交通公寓,工作人员多次现场查看该店未开门营业,致电也无法联系到该店负责人,下来街道工作人员将继续跟进处理。如后续情况仍未改善,建议到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环保组)反映0752-2359691。惠州市惠城区桥东街道办事处
2024-08-20 16:1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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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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